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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宁波市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这一办学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和“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致力于培养“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的高端技能型卫生技术及健康服务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高教园区(南区)、西北街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亩,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下设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等四个分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300余人,教职工36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余人。
学校现有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5个分院,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3个专业,基本形成相关医学类、护理类和健康服务类专业体系。学校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助产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护理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被列为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现代健康服务专业群被列为宁波市服务型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实验实训设备精良,已建有护理实训中心、医学技术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训)中心等12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个,市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10余个,为学生临床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与多所中职学校合作建立“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与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院校等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校企合作共同体”,形成了贯通中高职教育,为区域社会经济提供人才保障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学校拥有数码互动形态学实训室、多媒体语音教室、报告厅、演讲厅、体操房等场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采用智能化、网络化、多媒体化的教育管理网络系统,校园网向全校师生提供安全、高效的信息服务。
学校现设有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学点,浙江大学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远程医学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宁波分校,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宁波市临床医师继续教育分中心等在职卫技人员培训基地,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搭建良好的培训平台。
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国家卫计委确定为承担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承担了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全国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教育厅委托的省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营养和医学检验技术等五个专业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742
3.学校浙江招生代码:0112
4.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政编码:315100)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公办
7.学 制:三年(其中3+2转录的学生的学制为两年)
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2017年学校面向浙江、安徽、甘肃、辽宁、江西、福建、广东、贵州、广西、河南、四川等11个省份招生(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对象:
第一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成绩符合所在省批次报考要求(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考考生成绩符合第三段分数线及以上);
第二类为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主要涉及医学护理类、药学类、烹饪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艺术类(工艺美术)等专业;
第三类为列入本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3.招生计划:2017年拟招生228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1.总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4.性别要求:不限。
5.具体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遵循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对于浙江省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4〕33号)、学校《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护理、助产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家政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护理专业
核心课程: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急重症护理、毕业综合实习(包括临床护理实习和专业岗位实习)。
职业岗位:以三级、二级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单位为主,从事医院病房、门诊、急诊科、监护室、手术室、血透室、供应室、医技科室等护理工作岗位。其服务对象为有健康服务需求的人。
可考证书: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证书、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员(BLS-P)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
助产专业
核心课程:基础护理、助产技术、成人护理、妇科护理、儿童护理、急重症监护、毕业综合实习。
职业岗位: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其服务对象为孕产妇和妇女。在妇女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为母婴提供必要的支持、照护和建议,为孕产妇进行助产接生、新生儿照护及提供全程连续性服务。主要工作任务有正常和异常产程的监护、正常产程的接生、异常产程的配合、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的监护、分娩并发症的监护、产科危重症的配合、孕产妇保健指导、新生儿的监护、妇科疾病患者的护理、计划生育妇女的护理等。
可考证书: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育婴师、妇幼保健员、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员(BLS)证书等职业资格证书。
口腔医学专业
核心课程:牙体解剖与雕刻技术、可摘局部义齿工艺技术、口腔固定修复工艺技术、全口义齿工艺技术、CAD-CAM制作技术、毕业综合实习。
职业岗位:口腔医院及综合医院口腔科技工室、义齿制作部门的口腔修复体及矫治器等制作岗位、数码义齿设计制作岗位及管理工作。
可考证书:口腔修复工职业技能证书。工作一年后可考取口腔技工证书。
医学检验专业
核心课程:医用化学、人体结构与功能、临床检验基本技术、免疫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血液检验技术、生物化学检验技术、病理常规技术、临床细胞技术、诊断病理学概要、分子诊断技术基础、病原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技术、毕业综合实习。
职业岗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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