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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创建于1919年。学校多次易名,数次迁址。1932年1月,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3月,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8月,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9月,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55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山西、江苏、山东、浙江四所医学院的卫生系合并组建了山西医学院卫生系,成为全国保留有卫生系的六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并由全国著名卫生学专家、国家一级教授、原江苏医学院院长邵象伊担任院长。1996年9月,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422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1亿元;纸质图书141万册。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中心的老校区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为主,主要承载部分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后期教育教学、医学类研究生教育教学、部分科学研究、继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社会服务和与之配套的管理和部分服务功能。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省高校新校区内的新校区以本科生教育教学为主,主要承载部分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前期教育教学、非医学类专业本科生教育教学、部分科学研究、留学生教育教学和与之配套的管理和服务功能。
学校现有教职工医护人员6000余人,教师1590人,研究生导师1226人。现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25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29名,省级研究生教育优秀指导教师17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92名,山西省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16名,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37名,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7名;国家优秀教学团队1个,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山西省研究生教育优秀指导教师团队4个;山西省科技创新团队6个,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2个、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重点培育对象1个;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5名,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48名。一批教师荣获全国或全省的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一批教师在全国和全省的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及各类科技奖励中获奖。
学校生源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现有在校生2481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5160人,硕士研究生3530人,博士研究生273人,成人本专科生5852人。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近9万名。近年来,学校积极调整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在3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0%左右。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满意度在90%以上,对毕业生专业学习能力、工作责任心等综合素质的评价较高。
招生计划
第一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条件等专业的举办能力,学生学习、生活各方面条件及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分析合理确定。
第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传统优势学科和健康服务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上述专业的招生计划,同时核减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条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录取
第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六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七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学校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学校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调配。
第八条 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招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第九条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将按照该省相关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我校运动康复专业招收体育类(理科)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是指5年本科教育阶段结束后,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人才培养是指5年本科教育阶段结束后,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儿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时,纳入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完成第5年学习后转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要求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 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如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国家、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市、区)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申诉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录取结果申诉制度,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申诉结果。
颁发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达到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注明“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
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初步临床工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进一步深造基础,能在各级卫生保健机构、在上级医师指导与监督下,从事安全有效的医疗实践的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以医学基础课、医学专业课以及临床实践为主,开设课程主要有英语、计算机、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毕业去向:可到各级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注:该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
五年制精神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专业知识及相关自然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临床思维和人际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应用型临床精神医学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以医学基础课、医学专业课、专业课以及临床实践为主,开设课程主要有英语、计算机、人体解剖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精神病学基础、精神药理学、精神心理学、临床精神病学等。
毕业去向:可到各级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四年制康复治疗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人际交流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医疗、康复机构或疗养院、康复医学工程研究机构或公司从事医疗、康复、预防、保健或研发工作的应用型专门技术人才。
课程设置: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为主,开设课程主要有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医学影像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康复医学概论、人体运动学、康复评定学、神经康复学、中国传统康复治疗学、运动治疗学、理疗学、作业治疗学、言语治疗学、肌肉骨骼康复学、康复基本技能学、支具矫形器等。
毕业去向:各级综合医院、医学康复中心或社区康复中心、疗养院从事临床康复治疗工作。
五年制麻醉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素养、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较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麻醉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临床麻醉、生命机能监测、调节和控制、重症监测治疗及疼痛诊疗等工作的医学初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以及麻醉学为主干学科。开设课程主要有英语、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麻醉设备学、麻醉解剖学等。
毕业去向:可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ICU),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复苏、术后监测、疼痛诊疗、药物依赖戒断治疗、生理机能调控等工作;可到各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五年制法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法医学鉴定的法医师。
课程设置: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为主干学科。开设课程主要有英语、计算机、人体解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和司法精神病学等。
毕业去向:可到公、检、法、司系统的各级刑事技术部门及法医学鉴定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和法医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医学鉴定、教学和科研工作。
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预防工作的高级实用型口腔医学专门人才及从事科研工作的高级人才。
课程设置:口腔医学专业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为主干学科,除学习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课程外,还学习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生物学、口腔临床药物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预防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等相关课程。
毕业去向:可到各级口腔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及医学院校从事医疗、教学与科研工作。
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医学科技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在政府部门、医学院校、科研部门,各级医疗、监督、疾病防治机构中,从事疾病防治、科研、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预防医学专业主要开设普通基础课、临床医学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专业课程主要有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医学统计学、流行病学、卫生毒理学、儿少卫生学、卫生化学、专业外语等。
毕业去向:各级卫生防疫、医疗、环境保护、卫生监督、疾病控制、海关、国境检疫、高等医学院校、医教管理及科研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