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介绍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在线报名
河北北方学院坐落在素有北京“北大门”和“后花园”之称的塞外名城张家口市。集长城草原之灵蕴,得张垣文化之精髓,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唯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本科院校。
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9月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而成。张家口医学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晋察冀白求恩卫生学校,1982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始建于1956年;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23年。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河北北方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历代河北北方学院人扎根塞外,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无私奉献,争创一流,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学校现有校本部(钻石南路11号)、东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具有完备的现代化教学设施,先进的校园网络、实验中心、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各学科基础实验室。图书馆藏书142万册。有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其它实习医院、农场、牧场、兽医院及教育实习基地236个。其中,附属第一医院是冀、晋、蒙交汇处,规模最大、科系最全、设备先进、诊疗水平高,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和国家级爱婴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工1366人。其中,专任教师935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73人,其中教授223人,副教授32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19人;硕士生导师383人。在职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河北省省管专家、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河北省青年科技标兵、国家级专业学会常务理事、理事、委员及省优秀(模范)教师多人。有多名教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实行校、院两级建制。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23000余人。设有18个二级学院、1个系和3个教学部(基础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文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政学院、艺术学院、中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农林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演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药学系、研究生部、公共体育部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药理学、医学信息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神经内科学、骨外科学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业经济管理、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为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妇产科学、心血管内科学、耳鼻喉-头颈外科学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发展学科,病原生物学、中医内科学、预防兽医学、中国古代文学、基础数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财务管理、法医学、食品科学、英语语言学为校级重点学科。开设本科专业67个,其中临床医学专业为传统优势专业,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方向)两个专业为华北地区高校首开和特色专业,法医学为河北省首开专业。药学专业2008年被评为“河北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及品牌特色专业”,并入选第三批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药学专业、农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农学专业2009年被评为“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病理生理学、实验诊断学、动物生理学、临床微生物学与检验4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病理生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学检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神经药理学实验室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列为河北省重点建设(实验室)中心,医学信息学和马铃薯为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马铃薯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为河北省第二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37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五、学校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设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北方学院(医学校区)和河北北方学院(演艺学院)三个代号招生。
2.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及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
十、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报考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合测试。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不包括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需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联合测试,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8.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专业成绩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为准,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9.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
中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中医学基础、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资源学、中药化学、药理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药事管理学。
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鉴定、药物设计、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口腔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与预防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物理学、生物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中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基础、中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籍、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各专业以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